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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毕节市民族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 〔2013〕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民宗委同意、市编办核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180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教师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民族中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民族中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如教师资格证件尚在办理中的需提供具备申报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于2016年7月30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胜任招聘岗位的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6年4月7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6年4月7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6年4月7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九)截止2016年4月7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24日9:00—4月27日16:00以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选择“各地州市入口”后再选择“毕节市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毕节市民族中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提交 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 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 行审核; 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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