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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思源实验学校(县第四中学),是由香港言爱基金捐资援助、政府投资新建的一所主要解决偏远农村留守儿童就学的寄宿制初级中学。学校位于新城区凯德大道旁,占地47669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0余平方米,办学规模1800人。
江口县第三小学位于县城双江街道办事处城郊村坝上,是由县政府投资新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一所寄宿制小学,占地27535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办学规模1890人。
以上两所学校。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打破校长任命制,扩宽选人用人渠道,拟公开选聘以上两所学校校长。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聘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
1、江口县思源实验学校(县第四中学)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选聘校长1人(或副校长);
2、江口县第三小学为股级事业单位,选聘校长1人。
三、选聘范围
县内在册在编公办教职工公开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守职业道德,注重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公正廉洁、关爱师生。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注重探索和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善于开拓创新,不断引领学校科学发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形象气质良好。
(二)岗位条件
1、江口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或副校长)职位
(1)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在中学副校长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
(4)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江口县第三小学校长职位
(1)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2)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在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以上学校任副校长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宣传。在江口县政府门户网、江口县教育网公布工作方案。
(二)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7日。
2、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江口县教育局)。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4月8日—4月10日。
2、地点:江口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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