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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汇川区上海路遵义师范学院专家会议室(图书馆一楼)。

面试专家为7人,具体由教育、人社、编制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单位的相关专家构成。面试时重在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不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学科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若拟签协议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 列,则对成绩并列者进行重新面试评分)。签订就业协议(应届考生须带上三方协议)以后,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4、体检

根据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情况,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体检。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6月-8月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5、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考察,重点了解其在学校的表现情况和有无违法违纪现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6、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察(政审)工作结束以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920462(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何琼18985644563 高小军15985268679

监督电话:0851—28981657(遵义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0851—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

0851--28927163(遵义师范学院纪委)

原标题:遵义师院附属实验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简章(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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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师院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报名表

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