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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经学校研 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解决我校化学学科教师不足的困难,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特制定《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㈣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㈦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需资格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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