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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8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县人社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由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具体组织人员审核。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对考生已经提交的《报名表》,必须在48小 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及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 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 期间(2015年11月18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表》。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人员,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 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州人社局提出申请,同意后由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 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申请,经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11月1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表》,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 员,可于2015年11月1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在2015年11月20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 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0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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