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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瓮安县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瓮安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组 长:谢 静(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继文(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犹品璋(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松(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明梅(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局各科室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科,田应时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公开遴选的对象和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学历及专业要求见《瓮安县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以所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为准,转评后取得新专业技术职务者,以现转评职称为准)。

(二)遴选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2年为见习期的,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2014-2015学年度量化考核成绩应在本校排名前60%以内。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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