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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教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鸿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仕化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秦 杰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沈建斌 县监察局局长

詹忠才 县编委办主任

罗惠京 县财政局局长

冉启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秦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光明、县教育局杨秀权任副主任。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学科及职数

本次选调优秀教师8名。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体育1人,化学1人,政治或历史1人。

四、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外地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二)年龄35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2012年 8 月 31 日前参加工作。属特岗教师的,含3年服务期。)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五)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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