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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缺编问题,顺利实现教育“9+3”计划和普及十五年教育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学校缺编教师面向本县在编教师公开考调。为保证公开考调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建成黔东北区域内教育中心,适应城区群众对教育质量的新期待和城区学校布局的新要求,全面协调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德江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考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选岗聘用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德江县2015年城区学校缺编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绪鹏(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旭东(县人大副主任)
张观安(县政协副主席、县一中校长)
成 员:田宏忠(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乡中(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郑 刚(县教育局局长)
叶支辉(县监察局局长)
冯胜学(县编委办主任)
窦先科(县人社局局长)
覃 伟(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郑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考调学校及学科岗位设置
县城区缺编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岗位共设置88个,其中县民族中学、县实验中学、县第四中学、县思源实验学校设置初级中学专任教师岗位39个,县思源实 验学校和县第一、二、三、 四、五、六、七小学、厦阡小学设置小学专任教师岗位49个。详见《德江县2015年城区学校缺编教师考调岗位设置表》。
五、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县乡镇(除青龙、玉水街道外)学校正式在编教师。
(二)考调条件
1.参考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工作年限及年龄要求
2015年9月30日止,正式工作满10个学期以上,其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满一年,按规定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报考除德江县思源实验学校外的县城区小学、初中学科岗位教师,年龄45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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