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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经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根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 关规定,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36名,小学教师5名,幼儿园教师15名,共计60名。具体招聘学校及职位详见《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含中师、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5、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 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5年8月13日服务未满一届(三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3、新蒲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的。

8、近三年中有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新蒲新区网,就招聘职位、招聘范围、报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16日上午9:00—下午16:30。

(2)报名地点: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新蒲小学老校区一楼教师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报考。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报名表》,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 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时不填报具体学校职位,只按相应专业、学历填报中小学学科、幼儿教师职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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