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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调配师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干部人事管理相关工作规定,在县公选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结合2015年黄平县教师配备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对象

全县在职在岗教师

二、遴选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有三年及以上教龄(未转正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3、报考小学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在小学任教的教师,音、体、美、英语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音乐专业需具有一定的乐器现场表演才能,报考科学专业须能熟练制作课件;报考初中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并在初中任教的教师,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4、近三年至少有一年教学成绩(县统考统改)超县人均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或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获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近三年来被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未经所在学校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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